今年以来,富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拓宽诉求渠道。注重从群众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信访部门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快查快报。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为依托,督促全县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59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严格落实“谁首接谁录入”工作责任,力争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
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人力+科技”监督互补效应。在整合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力量,紧盯干部履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阳光监督平台”,将贫困户识别、帮扶项目实施、脱贫成效检查评估等信息动态录入数据库,对系统分析比对发现的异常数据分类进行处置,促进精准扶贫、廉洁扶贫。今年以来,通过平台识别有车辆或有商品房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均已清理剔除;发现违规领取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金、高龄补贴等16类惠民资金的异常数据2406条,涉及资金219.5万元,目前已追缴117.31万元。
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以及富源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侵占挪用、优亲厚友、截留私分、克扣强占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胆敢向扶贫项目或资金伸“黑手”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惩处极少数,警醒大多数的纪律震慑效应。
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0件,查处6件1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7人,问责6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充分发挥了以案为鉴的作用。(陈聪明)